法定代表人可能面临的任职风险有哪些?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0-20 13:39) 点击:38 |
法定代表人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公司名义所从事的行为,即视为公司的行为,应由公司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由于法定代表人的特殊身份和职责,法定代表人可能会就公司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 网友咨询: 法定代表人可能面临的任职风险有哪些? 律师解答: 1.越权代表被追责 由于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权的无限制,其权利稷大,容易导致侵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后果,故法律又规定公司内部可限制法定代表人的权利范围,即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可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进行限制。公司内部治理层面的限制,又与法定代表制相悖,故法律规定,该限制性规定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这种相互冲突的体制,导致公司承担责任后,可能向法定代表人追偿。 2.因公司负债而被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 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3.公司破产,法定代表人仍需履行义务。 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三)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四)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律师解析: 法定代表人职责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公司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2)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3)公司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三条 【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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